软件公司2021年税收优惠,解决进项缺口,综合税负低至3%左右!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03        点击量:180

软件公司2021年企业税务筹划怎么做?近期很多客户在咨询关于软件行业的一些税负问题,如缺少进项、企业所得税过高等,下面小编就软件开发业税收问题,从各个方面着手来做一个浅析。


作为信息化时代信息传递的基础,软件行业是一个多方面适用的行业,和其他行业结合得非常多,市场要求巨大,软件行业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新型行业,这也使得软件行业成为了高利润性行业。


从2008 年至 2015 年间,中国软件行业市场总量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软件行业业务收入从 2008 年的 7572.88 亿增长到 2015 年的 42847.92 亿,年复合增长率为 28.09%。 2009 行业收入为 9513.03 亿,同比增长 25.62%。往后三年软件行业为软件行业的高速增长期,收入分别为 13364.02 亿、18467.93 亿和25022.34 亿,同比增长分别为 40.48%、 38.19%和 35.49%。 2013 年至 2015 年,软件行业收入为 30587.47 亿、 37026.42 亿和42847.92 亿,同比增长分别为 22.24%、 21.05%和15.72%。


很多软件公司忽略了对长期发展利益的重视,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注重经营方式,对税务上没有研究和筹划,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后期公司税负压力过重。


软件行业主要的税负问题是在进行纳税时,除了研发费用,主要就是人员的工资费用,一个团队研发的软件可能收益就是几十上百万,而人员的工资不能作为进项抵扣,最后导致公司缺少成本,账目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压力增大。



想要解决软件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压力,可以利用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运用总部经济的模式,在园区享受个人独资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总部经济招商的模式也不需要企业在园区实体经营,只要注册地在园区内,即可享受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一些税收园区成立一个或多个成本和公司业务相配套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体量来),把公司承接的业务进行分流,分包给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xx服务中心、xx工作室)来做,核定行业利润率10%,个人所得税最高2.1%,综合税率在3%左右。


案例:一家软件信息技术公司,有400万的真实无成本票的业务,按照查账征收的话这400万属于纯利润,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企业所得税:400*25%=100万,


增值税:400*6%=24万


如需要提取到法人私卡的话,还得交20%的股东分红税


  


解决办法:公司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类型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用服务中心来承接这400万的业务,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增值税:400/1.01*1%=3.96(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1.01*10%*30%-4.05=7.83(万元)


附加税:3.96*6%=0.24(万元)


税金合计:3.96+7.83+0.24=12.03(万元)


400万缴纳12万左右的税就可以直接公转私到法人私人账户,可以开专票,属于个人经营所得,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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